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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新讯

各国事务部
2012

中国: 提高购买货物和服务增值税退税额度

中国大幅提高了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馆员在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增值税退税额度。新修订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馆员在华购买货物和服务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规定,自2017 年10月1 日起: 1、外国驻华使(领)馆馆员个人在华购买货物和服务,除车辆和房租外,申报退税的销售金额(含税价)由12 万元增加到18 万元; 2、对购买电力、燃气、汽油、柴油4 种商品取得未注明税额发票的,由原来按征收率计算增值税退税额,调整为按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退税额。 中国正式废止营业税 2017 年11 月19 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正式废止营业税。 原营业税自1994 年开始实施,在2012年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2016 年5 月1 日全面推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原来实行营业税的服务业领域已统一征收增值税,实质上全面取消了营业税。本次国务院发布的决定,标志着营业税正式走入历史。 营改增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是近年来我国实施的减税规模最大的改革措施,也是本届政府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对于推动构建统一简洁税制和消除重复征税、有效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拉长产业链条,扩大税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新动能成长和产业升级,带动增加就业,起到了一举多得的重要作用,既为当前经济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为今后持续发展增添了强劲动力。 Gong Jian Partner of Pan-China gongjian@pccpa.cn

各国事务部
3108

捷克2017 年所得税改动和其它新闻

2017 年个人所得税改动 自从2017 年1 月1 日养老储蓄基金(所谓的第二支柱)的终止,捷克政府提高了雇主非应税退休金及人寿保险的上限,另外增加了雇员的免税额(377/2015 Sb. 号法案): 对雇员私人养老金计划、国家补充养老金计划(所谓的第三支柱)以及养老保险和私人人寿保险中雇主为雇员缴纳的部分可以在每个纳税年度内享受50 000捷克克朗(之前为30 ...

各国事务部
1110

欧洲增值税行动计划概览

单一的增值税制度是欧洲单一市场的核心要素。然而目前的增值税系统,本身是一个过渡性的税制,对越来越多的跨国企业而言,实在是太过于分散、沉重并且复杂。由于对国内与跨境交易的不同处理,加上货物和服务在单一市场内免税交易的现象,使舞弊有机可趁。 现在的增值税缺口,即预期增值税收入和实际增值税收入的差异,达到了1700 亿欧元。我们必须防范持续增长的舞弊风险,改进并简化现有的规则,使之适应技术发展和当今全球数字和移动经济。 为此,欧盟委员会宣布了其增值税行动计划,即计划推行以在货物最终销售国纳税为原则的限定性增值税系统。 由于在现有的增值税系统内准备与实施这些改变需要对其作出重大调整,并且需要时间,对于现有的挑战将会出台一些平行的举措。 为了消除增值税在单一市场里对电子商务的障碍,一站式服务系统会延伸到有形商品的网上销售中,对小型的刚起步的电子商务公司将实行简化的措施,对从非欧盟供销商进口的小型商品的增值税的减免措施将被取消。另外,为了简化小企业的增值税要求,现有的小企业增值税特别体系将需要重新复核。为了修补现时的增值税缺口,政府之间应加强合作。税务机关之间的管理合作工具应扩大使用范围,欧洲税务部门应提高工作能力。此外,税务机关应寻求新的税收征收办法,提高纳税人自觉遵守税务机关要求的意识。 现行的增值税系统需要分析每项跨境交易以确定跨境交易中的税收减免方和应纳税方,这种做法不仅复杂,而且缺乏控制,使舞弊有机可趁。对此欧盟单一市场将纳税地点确定为货物最终销售国,将跨境交易视同国内交易,从而降低舞弊的风险。 由于系统将由以物品来源地原则为基础变为以目的地原则为基础,相关的增值税税率也需要改进和调整。 为了达到该目的,提出了两个选项:扩大适用低税率的货物和服务的范围,并定期进行复核;或者废除原来的低税率货物和服务列表,增加成员国确定增值税税率的自由度。 增值税行动计划的宣布只是改革的开端,为了达到欧洲单一增值税区的目的,该计划在未来几年将持续推行。所有的这些的行动决议则需得到政府领导与支持。 Contributed by Katrien Huysse VGD Belgium katrien.huysse@vgd.eu

各国事务部
1201

荷兰工作报销规定

荷兰工作报销规定 : 如何进行操作 ? 关于雇员免税津贴与福利的工作报销规定是一个相当新的方法, 这个规定从2011 年开始可以由雇主进行申请。在工作报销规定中原则上所有雇员的津贴与福利都划分为员工应纳税薪金。某些之前免税的津贴与福利现在可能变成应纳税项。 雇主一般来说有一个固定的预算( 应纳税薪金的1.2%), 可以用来支付或者授予津贴和福利。对雇员来说,这部分的津贴和福利是无需纳税的。只有在津贴和福利在超过固定预算的1.2% ...

各国事务部
0309

信息及通信技术博览会CEBIT 2015

中国与德国共同在今届CeBIT 电子信息交易会上发表关于数据安全合作宣言。 而今年, 中国是其合作国。 虽然在数据安全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规则在所有国家中都形成共识, 对网络安全的不同理解( 例如说: 安全控制, 安全标准与产业政策) 对中德政策带来挑战。德国的目标是保护关键基建设施与个人数据的保护, 而中国则侧重控制网络上的所有信息。 相关的标准和提议: 欧盟的数字化议程认为网络信任与安全是一个充满活力的数字化社会所必须的, 并且开始了一些活动来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当中包括设立覆盖整个欧洲的良好的计算机应急小组(CERTs) 的网络; 对网络安全事件的模拟与在欧盟内部网络安全的准备。另外, 通过在国内与欧盟层面对准备性, 安全性与弹性能力的鼓励发展和支持,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保护(CIIP) 的政策对关键电子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性与弹性进行加强。 经内政部的提议, 德国联邦政府在2014年12 月17 日通过了相关电子信息安全草案, 以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这是联邦政府对数字化议程执行的具体步骤之一。 网络安全威胁具有全球性影响并且可以在短时间之内远程关闭重要服务与关键基本设施。关于数据安全的举措已经在全球开展, 但是中德关于数据安全的政策尚未到位, 并且对于数据化议程的目标各自有异。尽管如此, 公司负责人仍然肩负着管理信息的责任风险( 信息可用性, 经营持续性, 资料保密性与完整性), 另外还需要进行足够的监控以保护知识产权与公司的可持续经营。由于低效的的安全监控, 对保密数据安全标准很少达标。只有由风险评估开始进行评估, 才能切实有效的降低监控风险。 如果您有其它什么问题, 请随时联系我们。 Philipp Rothmann, IT Services Office Gummersbach P +49 (0) 2261 8195 221

各国事务部
2910

八月财经新讯

作为通往欧洲的门户,比利时为外国投资者提供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我们在这里为读者介绍一下在比利时设立控股公司的主要税务制度: 比利时公司所获的股利所得可以享受95%的税务减免——这当中需要符合一些条件(例如,公司在过去连续的12个月内持有拥有完全所有权的规定数额以上的股份)。 对向欧盟或与比利时政府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缔约国所在的公司发放的股利免征预提税——这当中需要符合一些条件(例如,公司在过去连续的12个月内持有拥有完全所有权的规定数额以上的股份)。 向比利时公司、欧盟银行、以及设立在与比利时政府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缔约国的银行发放的利息免征预提税。 向欧洲关联公司支付的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免征预提税——这当中需要符合一些条件(例如,公司在过去连续的12个月内持有拥有完全所有权的规定数额以上的股份)。 一般来说,借款利息可享受税前全额扣除。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借款的原因是为了创造或维持应税所得等等。关联方以及避税港借款适用债资比5:1的限额规定。 资本利得可以享受免税待遇,但需要符合两个条件:1)在纳税年度公司符合比利时公司法第15条规定之小型公司的条件;2)公司在过去连续的12个月内持有拥有完全所有权的规定数额以上的股份。如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则适用以下规定: 如果股份持有期不到1年,资本利得将被征收25.75%的所得税(但是所得税税基可以抵扣以前年度亏损、名义利息扣除额、股利分红扣除额、或者其他税收减免等)。 如果公司未符合公司法之小型公司的条件,则需要缴纳资本利得0.412%的所得税(这种情况不适用扣除)。 由于采用名义利息扣除(定义见下文)和结转亏损抵减而致公司发放的股利超过所得税税基的,税务机关将对发放的股利征收公平税。简单而言,发放的股利超过所得税税基的部分需加征5%(加上3%的危机附加税)。但公司通过以前年度储备金发放的股利除外。我们将在下期新讯中对该新税收措施进行特别报道。 资本损失原则上不得在税前扣除(除了在公司清算时可在某个限额内扣除)。 事先可向税务部门寻求事前税务仲裁,从而取得司法保护。 所有缴纳比利时所得税的企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所得税名义利息扣除(2015课税年度:大型公司可享受2.630%而小型公司则可享受3.130%名义利息抵扣)。所得税名义利息抵扣的计算基础是按照比利时会计准则所计算的股东权益金额。(所谓的”名义利息”) 。 因收回实收资本和股本溢价而造成的资本减少也可享受免税待遇(需要符合某些条件)。 比利时与多国签定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比利时没有受控外国公司规则。 比利时对外国管理人才有优惠的税收政策与对符合资格的研究人员进行部分工资预提税的减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比利时王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于2009年10月7日在布鲁塞尔正式签署,自2013年12月29日起生效,并适用于2014年1月1日或以后取得的所得。该协定适用于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适用于比利时的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法人实体税、非居民税和社会保障缴款附加。 如果有什么问题, 欢迎与我们 联系 .

各国事务部
0102

一月财经新讯

VGD 中国部: 税务财经新讯 – 中国比利时新避免双重税收协定 中比新税务协定于2009年10月7日在布鲁塞尔签订。 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 新税务协定在2014年1月4日正式生效。 新税约将代替现行的1985年四月十八日签署的“八五协定”。 暂不从细节上去分析, 我们已经可以说新协定对双方的合作是非常有利的,并且令比利时成为在欧洲投资企业的最佳合作伙伴。 以下我们探讨一下一些主要细节。 股息 新协定规定在以下情况下, 所征预提税款由股息总额的10%降到5%: 受益所有人是公司 (合伙企业除外), 并在支付股息前至少连续12个月内, 直接拥有支付股息的公司至少25%资本。 其他情况下,所征预提税维持在10%。 特许权使用费 所征预提税款由特许权使用费总额的10%降到7%。 利息 与之前协定相比,所征利息预提税款维持10%不变。 在这方面我们设想一下如何经由荷兰的公司融资(前提是要满足一些基本条件)。 荷兰在利息方面不对非居民征税。 比利时公司可以非常容易的设立一个荷兰分公司。 股权的财产收益 大致上说, 新协定采用了中国最近签订协定的标准资本收益条款。 除了有关公司在转让当地不动产能被不动产所在国征税的条款外,还有一项特定条款对持有一定比例的被转让股份的卖方出售股份作出规定。 当比利时居民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公司25%或以上资本,但转让前持有期在12个月以内的时候,比利时公司在转让中国公司股份(除在被认可股市上交易股票)的收益可以在中国被征税(相反亦同)。 其他事项 请注意,新协定只适用于: 对于预提税:在2015年一月一日之后的收益 其他所得税 (例如:财产收益):由2015年一月一日开始的财政年开始所得的收益。 如果有其他问题, 欢迎随时联系我们。

各国事务部
0311

十一月财经新讯

VGD中国部:税务财经新讯 证券股份投资分红的新要点 (德国) 最近,德国公布了可能会对跨国公司有影响两部新的法律。其中一部里讲述了向其他欧洲当地企业分红的新税务要点。 尽管德国国内有参股免除的税收条款,公司分红仍然要提交25%的预提税。若公司在德国没有享有其它税务减免,德国税收部门将给予10%至15%的税务减免。 但是德国新公布的法律中规定,如果公司的持股比例在每年年初达不到10%,该税务减免额将会被取消。这条法律将追溯至今年年初开始实施。 持股比例不足10%的分红将会被征收企业所得税而不是之前的贸易税。 短期的(股票)资本收益将由2014年开始征税 (比利时) 根据"旧"税法,比利时公司或者比利时分公司因持有股份而取得的(净)资本收益,在符合"一定税收条件"的情况下,可享受100%的税收减免,并无任何最低持股期间或持股比例要求。若达不到"一定税收条件",则适用正常税率33%(加3%附加所得税)。该"一定税收条件"是指持有的股份应代表"正常"税制下公司的资本。 在"新"的税收条例中,股权至少持有时间一年的概念被引入。如果,资本收益在股权持有一年以内得到,该资本收益将被征收25%的所得税。 简要来说,在公司股权不符合最短股权持有时间的情况下,新的税收会取代了旧的税务减免。对于注重短线金融投资的客户来说, 这个税务措施的改变可能会有比较大的影响。税后的纯收入或潜在的收入可能会于今后被慢慢削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