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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税务财经新讯

0311月

十一月税务财经新讯

VGD中国部:税务财经新讯

 

证券股份投资分红的新要点 (德国)

最近,德国公布了可能会对跨国公司有影响两部新的法律。其中一部里讲述了向其他欧洲当地企业分红的新税务要点。

尽管德国国内有参股免除的税收条款,公司分红仍然要提交25%的预提税。若公司在德国没有享有其它税务减免,德国税收部门将给予10%至15%的税务减免。

但是德国新公布的法律中规定,如果公司的持股比例在每年年初达不到10%,该税务减免额将会被取消。这条法律将追溯至今年年初开始实施。

持股比例不足10%的分红将会被征收企业所得税而不是之前的贸易税。

 

短期的(股票)资本收益将由2014年开始征税 (比利时)

根据"旧"税法,比利时公司或者比利时分公司因持有股份而取得的(净)资本收益,在符合"一定税收条件"的情况下,可享受100%的税收减免,并无任何最低持股期间或持股比例要求。若达不到"一定税收条件",则适用正常税率33%(加3%附加所得税)。该"一定税收条件"是指持有的股份应代表"正常"税制下公司的资本。

在"新"的税收条例中,股权至少持有时间一年的概念被引入。如果,资本收益在股权持有一年以内得到,该资本收益将被征收25%的所得税。

简要来说,在公司股权不符合最短股权持有时间的情况下,新的税收会取代了旧的税务减免。对于注重短线金融投资的客户来说, 这个税务措施的改变可能会有比较大的影响。税后的纯收入或潜在的收入可能会于今后被慢慢削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