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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事务部
1201

德国: 新会计法对企业的影响

这项法案的目的是为了减轻小型公司的负担,尤其是通过提高会计的门槛和减少或调整附注中需要的信息。新规则自2016 年起强制执行。 新的法律切实地缓解了一批公司对年度财务报表准备与披露的压力。以下是DHPG 认为重要的变化: 减少了小型公司的报告要求: 调高了门槛值 特别是对“小型”和“中型”的公司进行了减压。对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个体年度财务报告的“资产平衡表总额”与“营业额”的规模标准提高了24%. 这项调整将7000 多家“中型”公司转变为“小型”公司。 因此,这些公司对财务报表和某些法定披露的审计要求被免除了。可是,从“中型”和“大型”公司财务报表上“资产平衡表总额”与“营业额”的调整和对合并财务报表的要求标准只是上调了4%。对门槛标准的要求可以追溯到2013 ...

各国事务部
1201

比利时税改 – 税项转移概览

最近,联邦政府通过了关于2016年的预算协议。以下我们看一下这些新的税收方法。请注意以下不同税收方法的解释是根据现有的法律草案完成的,我们不能排除将来有更改的可能性。 增加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额与现有税率的改变 个人税2015 年的免税额为7090 欧元。这项免税额在2019 年会增加至8400欧元。 另外,税率与税收等级会改变。30% 的税率将会被取消而45% 的税率将会被改革。 取消30% ...

各国事务部
0309

中国: 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

2015 年8 月19 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会议决定,在落实好已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一是从2015 年10 月1 日起到2017 年底,依法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 万元以内(含20 万元)扩大到30 万元以内(含30 万元)。二是将月销售额2 万元至3 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由2015 年底延长至2017 年底。 上述优惠政策为小微企业的创业创新进一步提供了税收政策支持,将持续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也更有利于外籍个人以及外资企业来华创业或设立分支机构。关于更多小微企业税收资讯,请详询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我们将为您提供全方位的税务服务。 如果您有其它什么问题, 请随时联系我们。 Gong Jian, Tax Services, Pan-China P +86 571 8988 2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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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9

信息及通信技术博览会CEBIT 2015

中国与德国共同在今届CeBIT 电子信息交易会上发表关于数据安全合作宣言。 而今年, 中国是其合作国。 虽然在数据安全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规则在所有国家中都形成共识, 对网络安全的不同理解( 例如说: 安全控制, 安全标准与产业政策) 对中德政策带来挑战。德国的目标是保护关键基建设施与个人数据的保护, 而中国则侧重控制网络上的所有信息。 相关的标准和提议: 欧盟的数字化议程认为网络信任与安全是一个充满活力的数字化社会所必须的, 并且开始了一些活动来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当中包括设立覆盖整个欧洲的良好的计算机应急小组(CERTs) 的网络; 对网络安全事件的模拟与在欧盟内部网络安全的准备。另外, 通过在国内与欧盟层面对准备性, 安全性与弹性能力的鼓励发展和支持,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保护(CIIP) 的政策对关键电子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性与弹性进行加强。 经内政部的提议, 德国联邦政府在2014年12 月17 日通过了相关电子信息安全草案, 以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这是联邦政府对数字化议程执行的具体步骤之一。 网络安全威胁具有全球性影响并且可以在短时间之内远程关闭重要服务与关键基本设施。关于数据安全的举措已经在全球开展, 但是中德关于数据安全的政策尚未到位, 并且对于数据化议程的目标各自有异。尽管如此, 公司负责人仍然肩负着管理信息的责任风险( 信息可用性, 经营持续性, 资料保密性与完整性), 另外还需要进行足够的监控以保护知识产权与公司的可持续经营。由于低效的的安全监控, 对保密数据安全标准很少达标。只有由风险评估开始进行评估, 才能切实有效的降低监控风险。 如果您有其它什么问题, 请随时联系我们。 Philipp Rothmann, IT Services Office Gummersbach P +49 (0) 2261 8195 221

各国事务部
0309

比利时: 员工额外福利

在比利时雇主或公司除了正常工资外, 通常还会给雇员或主管人员额外的福利。这种额外福利的主要目的除了为了提高雇员或主管人员对公司的忠诚度外, 还是一种减少应纳税额的办法。 在进行工作活动时产生的额外福利会被视为工资收入。额外福利被定义为工资收入, 意思是收到这种额外福利的雇员或主管人员 - 必须对相关所得额外福利交纳收入所得税 ( 以累进税率的形式)与社会保险( 雇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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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

卢森堡中国台湾新避免双重税收协定

卢森堡中国台湾新避免双重税收协定于2011年12月19日签订。 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新避免双重税收协定于2014年7月25日正式生效(卢森堡公报 2014, A, n°123, p. 1770 - 1780)。 新税约将代替于1985年3月4日签署的旧税约。 以下我们探讨一下一些主要细节。 股息 新协定规定,如果收益人是出于纳税目的而成立的集体投资公司(例如:开放式投资资金SICAV,封闭式投资基金SICAF),将被征收最高15%的预提税。 其他情况下,所征预提税仍为10%。 特许权使用费 所征预提税款上限为特许权使用费总额的10%。 一般而言,卢森堡对支付给非居民的特许权使用费不征收预提税。 利息 所征利息的预提税率最低为10%,如果收益人是出于纳税目的而成立的集体投资公司(例如:开放式投资资金SICAV,封闭式投资基金SICAF),将被征收最高15%的预提税。 原则上,卢森堡对支付给非居民的利息不征收预提税。 不动产的资本利得 一般而言,因转让不动产得到的资本利得应在不动产所在国纳税。但是,转让房地产公司股份得到的资本利得应在转让者为其居民的国家征税。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 欢迎随时 联系我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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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

沪港通正式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17日正式运作沪港通试点,其目的在于在中国大陆和香港之间建立互惠互利的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 这项由沪港通带来的全新跨境投资渠道使得大陆和香港的投资者可透过当地券商直接交易对方市场中特定范围的股票,由此助力提升和加强大陆与香港资本市场的联系。对于香港和海外投资者而言,他们现在可以通过沪港通直接交易在上海上市的特定A股,目前是约600余只,基本为上证180、上证380指数成分股及A+H股。 税收及减免 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证监会联合于2014年11月14日发文,确认自2014年11月17日起: 所得税 对香港及海外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 对香港及海外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由上市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如投资者所在国与中国签有税收协定,且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差额可申请退税。 营业税 对香港及海外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和营业税。 印花税 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为0.1%。 需要更多信息,欢迎 与我们 联系 。 撰稿: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各国事务部
1512

德国对常设机构实行经合组织授权方法 (AOA)

与常设机构收入划分相关的规则存在多年的不确定性以及不同的解释。根据2013年1月1日生效的《实施互助指令和修改税收条例的法案》(Amtshilferichtlinien-Umsetzungsgesetz),德国将“经合组织授权方法(AOA)”列入国家法律(§ 1 Abs. 5 EstG)。此举基于2010年7月22日发行的经合组织指南最新版本。 经合组织授权方法 (AOA)的特点如下: 职能分立企业方法 出于税收目的,常设机构(PE)会被当作与公司和合伙企业一样,拥有法人独立性。总部与常设机构之间可以进行商业交易(“内部交易”)。 收入划分两步法 ...

各国事务部
0511

VGD 中国部

VGD 全球网络 VGD成立于1981年, 是一家由比利时注册会计师协会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服务机构, 主要为家族和私人企业提供会计服务.自公司创建起, 30多年来VGD一直贯切落实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宗旨, 从而为我所赢得了不断发展的优势. 经过30年的努力, 我所把握机遇, 发展成为一个总部设在欧洲的国际机构. 以下是我所的一些基本情况: 我们的分所散布在欧洲十一个国家 (卢森堡,荷兰,德国,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波兰,保加利亚,俄罗斯与罗马里亚); 我所是中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欧洲合作伙伴, 天健在国内, 包括香港与台湾地区, 拥有18间分所与成员所; 500名员工随时为您服务. VGD 中国部 我们为跨国企业提供以下服务: 审计服务; 公司与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筹划以及仲裁服务; 会计咨询服务; 工资社保和法律咨询服务; 交易性业务服务 (企业估值, 合并与收购, 跨国交易, 尽职调查…). 为什么选择 VGD? 专业与完美 经验, 知识以及对细节的关注. 交流与主导 我们与您分享我们的知识, 主动满足您的需求还有以您的语言提供高质服务. 全面与量身订做的方案 从一般的解决方法到专门为您量身订做的方案, 您的问题由我们关注. 职业道德与谨慎处理 遵守保密原则和纪律法规是我们的企业文化,也是我们审计人员, 会计师和税务顾问必须遵守的.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 欢迎随时 联系我们 .

各国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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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财经新讯

作为通往欧洲的门户,比利时为外国投资者提供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我们在这里为读者介绍一下在比利时设立控股公司的主要税务制度: 比利时公司所获的股利所得可以享受95%的税务减免——这当中需要符合一些条件(例如,公司在过去连续的12个月内持有拥有完全所有权的规定数额以上的股份)。 对向欧盟或与比利时政府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缔约国所在的公司发放的股利免征预提税——这当中需要符合一些条件(例如,公司在过去连续的12个月内持有拥有完全所有权的规定数额以上的股份)。 向比利时公司、欧盟银行、以及设立在与比利时政府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缔约国的银行发放的利息免征预提税。 向欧洲关联公司支付的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免征预提税——这当中需要符合一些条件(例如,公司在过去连续的12个月内持有拥有完全所有权的规定数额以上的股份)。 一般来说,借款利息可享受税前全额扣除。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借款的原因是为了创造或维持应税所得等等。关联方以及避税港借款适用债资比5:1的限额规定。 资本利得可以享受免税待遇,但需要符合两个条件:1)在纳税年度公司符合比利时公司法第15条规定之小型公司的条件;2)公司在过去连续的12个月内持有拥有完全所有权的规定数额以上的股份。如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则适用以下规定: 如果股份持有期不到1年,资本利得将被征收25.75%的所得税(但是所得税税基可以抵扣以前年度亏损、名义利息扣除额、股利分红扣除额、或者其他税收减免等)。 如果公司未符合公司法之小型公司的条件,则需要缴纳资本利得0.412%的所得税(这种情况不适用扣除)。 由于采用名义利息扣除(定义见下文)和结转亏损抵减而致公司发放的股利超过所得税税基的,税务机关将对发放的股利征收公平税。简单而言,发放的股利超过所得税税基的部分需加征5%(加上3%的危机附加税)。但公司通过以前年度储备金发放的股利除外。我们将在下期新讯中对该新税收措施进行特别报道。 资本损失原则上不得在税前扣除(除了在公司清算时可在某个限额内扣除)。 事先可向税务部门寻求事前税务仲裁,从而取得司法保护。 所有缴纳比利时所得税的企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所得税名义利息扣除(2015课税年度:大型公司可享受2.630%而小型公司则可享受3.130%名义利息抵扣)。所得税名义利息抵扣的计算基础是按照比利时会计准则所计算的股东权益金额。(所谓的”名义利息”) 。 因收回实收资本和股本溢价而造成的资本减少也可享受免税待遇(需要符合某些条件)。 比利时与多国签定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比利时没有受控外国公司规则。 比利时对外国管理人才有优惠的税收政策与对符合资格的研究人员进行部分工资预提税的减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比利时王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于2009年10月7日在布鲁塞尔正式签署,自2013年12月29日起生效,并适用于2014年1月1日或以后取得的所得。该协定适用于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适用于比利时的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法人实体税、非居民税和社会保障缴款附加。 如果有什么问题, 欢迎与我们 联系 .

各国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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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财经新讯

VGD 中国部: 税务财经新讯 – 中国比利时新避免双重税收协定 中比新税务协定于2009年10月7日在布鲁塞尔签订。 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 新税务协定在2014年1月4日正式生效。 新税约将代替现行的1985年四月十八日签署的“八五协定”。 暂不从细节上去分析, 我们已经可以说新协定对双方的合作是非常有利的,并且令比利时成为在欧洲投资企业的最佳合作伙伴。 以下我们探讨一下一些主要细节。 股息 新协定规定在以下情况下, 所征预提税款由股息总额的10%降到5%: 受益所有人是公司 (合伙企业除外), 并在支付股息前至少连续12个月内, 直接拥有支付股息的公司至少25%资本。 其他情况下,所征预提税维持在10%。 特许权使用费 所征预提税款由特许权使用费总额的10%降到7%。 利息 与之前协定相比,所征利息预提税款维持10%不变。 在这方面我们设想一下如何经由荷兰的公司融资(前提是要满足一些基本条件)。 荷兰在利息方面不对非居民征税。 比利时公司可以非常容易的设立一个荷兰分公司。 股权的财产收益 大致上说, 新协定采用了中国最近签订协定的标准资本收益条款。 除了有关公司在转让当地不动产能被不动产所在国征税的条款外,还有一项特定条款对持有一定比例的被转让股份的卖方出售股份作出规定。 当比利时居民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公司25%或以上资本,但转让前持有期在12个月以内的时候,比利时公司在转让中国公司股份(除在被认可股市上交易股票)的收益可以在中国被征税(相反亦同)。 其他事项 请注意,新协定只适用于: 对于预提税:在2015年一月一日之后的收益 其他所得税 (例如:财产收益):由2015年一月一日开始的财政年开始所得的收益。 如果有其他问题, 欢迎随时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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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GD事务所CEO彼得•布拉格曼访问天健

2013年11月13日下午,天健联系所VGD事务所CEO彼得·布拉格曼(Peter Bruggeman)、VGD比利时所合伙人托尼·莫里尔斯(Tony Moreels)、VGD斯洛伐克所合伙人巴特·滑铁卢(Bart Waterloos)一行三人来天健访问。天健主任会计师胡少先,执行总裁、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郑启华,副主任会计师、国际化推进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葛徐,国际业务部高级经理吴杰等热情接待了布拉格曼先生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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