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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

039月

中国国务院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

2015 年8 月19 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会议决定,在落实好已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一是从2015 年10 月1 日起到2017 年底,依法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 万元以内(含20 万元)扩大到30 万元以内(含30 万元)。二是将月销售额2 万元至3 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由2015 年底延长至2017 年底。

上述优惠政策为小微企业的创业创新进一步提供了税收政策支持,将持续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也更有利于外籍个人以及外资企业来华创业或设立分支机构。关于更多小微企业税收资讯,请详询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我们将为您提供全方位的税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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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ng Jian, Tax Services, Pan-China
P +86 571 8988 2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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