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Site Selector

中国发布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

318月

中国发布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

2017 年5 月,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六部委发布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自2017 年7 月1 日起实施。

受二十国集团(G20)委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于2014 年7 月发布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获得当年G20 布里斯班峰会的核准,为各国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打击跨境逃避税提供了强有力的信息工具。在G20 的大力推动下,目前已有100个国家(地区)承诺实施“标准”。

本次发布的《管理办法》旨在将国际通用的“标准”转化成适应中国国情的具体要求,为中国实施“标准”提供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引,既是中国积极推动“标准”实施的重要举措,也是中国履行国际承诺的具体体现。

《管理办法》对社会公众影响较小,主要对在中国境内开立账户的非居民或者有非居民控制人的消极非金融机构影响较大。

 

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

2017 年6 月,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 号)。自2017 年1月1 日至2019 年12 月31 日, 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 万元提高至50 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 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国家税务总局还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 年第23 号》,出台了相关的征管措施。

该优惠政策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至50 万元之间的符合条件的企业,是最大的受益群体。该优惠政策将减税降费、扩大政策优惠面、持续激发微观主体活力,有利于保持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撰写

Gong Jian

Partner of Pan-China

gongjian@pccpa.cn

pan-china_vgd_newsletter201708.pdf (893.91Kb)